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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子:“新红学”派与《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

晚近学人研究白话小说,把假语村言当学问做,提出许多出乎前人意外的新看法。在这当中,尤以对《红楼梦》的解说最为热闹。若是仅仅就这部小说的作者而言,胡适先生等一派“新红学”家们在认定初始创作的版权为曹雪芹所有的同时,还特别指出曹氏仅写成前八十回即离世而去,其后四十回乃出自高鹗续作。

于是,我那位铁岭老乡也就成了这部世界文学名著的作者之一。不管是谁,你只要到过东北那块天荒人野的土地就会明白,这真是旷古绝今的风雅盛事,是醉醒青楼也想不到的事儿。尽管今世绝大多数人对高氏“续补”的这下半截都颇为不满,但再不行也聊胜于无。这一点,正常人只要稍微想想,就谁都明白。不过我老家那噶嗒确实没文化,他高某人究竟有没有那个本事来替伟大的曹雪芹补足这部未完的杰作,还颇为值得推敲。

关于这一点,胡适先生等人最初立论的依据,可以分为“外证”与“内证”两个方面。

在“外证”方面,胡适先生提出的三点依据,一是高鹗同年张问陶一首诗的自注,二是印制该书第一个印本的程伟元的印书序言,三是高鹗在协助程伟元厘定书稿后写下的纪事叙语;而他举述的一项重要内证,乃是金陵十二钗之一史湘云在后四十回当中的结局,同前八十回中预设的际遇不符,“因而可以推想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作的了”(胡适《红楼梦考证(改定稿)》,北京出版社本)。

全面论述《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是一项虽然并不困难但却相当复杂的问题。简而言之,作为该书一名普通的读者,我是无法认同胡适先生这一派人新观点的。“新红学”家们的主张虽然甫一提出即风靡于世,总体的势头至今也未有稍减,但历史学的研究毕竟不是时尚:消费者的好尚,乃是想认不想认也都必须认可的硬道理;而一个学术观点能不能站得住脚,终究还是要经受史料的检验。

由于这种高氏续撰说同高鹗其人其事的抵牾实在太过严重,体现该派认识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于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权威”本《红楼梦》,从2008年版开始,改题“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附案“无名氏”的写法,实在荒唐,古代虽然不需要到派出所报户口,但只要是个人而且长大了,哪怕叫阿猫阿狗也都会有个名儿的。文献没记载,后人不知道他姓甚名谁,一般是书作“佚名”或“失名”。当然我们也见有古人称“无名氏某书”的说法,但那是说“书上没有题写作者姓名”,包括后四十回在内的程高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是开宗明义在第一回里就写出作者曹雪芹姓名的,因而无论如何也不带这么写的),然而就其实质意义而言,这样做,只是暂时回避了从表面上看似乎最棘手的难点,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使得该说更为令人迷惑不解了——这个没名没姓的家伙写这个要干啥?就是觉得编故事、说瞎话这种勾当见不得人,不是也得署个“兰陵笑笑生”么,连个姓名都不留,他以为他是雷锋啊?还是闲得哪儿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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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文学出版社本《红楼梦》扉页

值得注意的关键的问题是,“新红学”派专家们上述做法,显然是放弃了胡适先生等开宗立派者当初提出的那几项指向高鹗的“外证”,然而与这种“外证”相比,胡适先生等人宣称他们是更为看重“内证”的,即如胡氏所云,这些“外证”虽然重要,但“总不如内容的研究更可以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决不是一人作的”。只要认明这一点,不管是高鹗,还是夏鹗,不论哪家人来续,反正都不是曹沾写的。

尽管在我看来,其实际论证理路应是先发现“外证”才后找到“内证”,即所谓“先入为主”是也。但即使暂且对此置而不论,现在仍然不能不来看看——胡适的“内证”依旧岿然不动么?实际的情况,绝非如此。胡适先生等人提出的“内证”同样存在严重问题,与其“外证”同样经不起推敲;至少不足以支撑后四十回出自他人续作的说法。

较为全面地考辨胡适一派人提出的主要“内证”,这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我只是偶然涉足于此,现在更无暇为此花费那么大的功夫,因而这样的工作姑且留待他日。在这里,只是想谈谈我对《红楼梦》中史湘云这个角色前后事迹的理解。

二,“白首双星”与所谓宝湘姻缘

用胡适先生自己的话来讲,所谓“史湘云的丢开”,是他为论证后四十回出自他人续作所举述的唯一实实在在而又最强为有力的例证。具体地讲,是胡适先生采纳他的朋友俞平伯先生的看法,以为“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确是可怪!依此句看来,史湘云后来似乎应该与宝玉做夫妇,不应该此话全无照应”。

不仅如此,根据顾颉刚先生讲述的情况,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目的解读,还是导致胡适先生否定曹公本已写定后四十回回目的主要原因和俞平伯先生撰著《红楼梦辨》一书的发端(说见顾颉刚先生为俞平伯《红楼梦辨》撰写的序文)。

随便哪一位看官都应该能够看出,无论如何,贾宝玉那位宝贝总归是《红楼梦》全书的主角,这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对于某些初捧此书尚未展开阅读的人来说,若是有人预先点出此点,为之“导读”,也许会更“便利”。清道光双清仙馆刊印的《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评述人王希廉就在总评中写下这样一段“导语”:

《红楼梦》虽是说贾府盛衰情事,其实专为宝玉、黛玉、宝钗三人而作。若就贾、薛两家而论,贾府为主,薛家为宾;若就宁、荣两府而论,荣府为主,宁府为宾;若就荣国一府而论,宝玉、黛玉、宝钗三人为主,余者皆宾;若就宝玉、黛玉、宝钗三人而论,宝玉为主,宝、黛为宾。

这些话看起来确实好像都是废话,可却会像政客演说词中的排比句一样,层层递进,强烈彰显全书围绕宝玉展开这一基本事实。既然贾宝玉一角是这一“才子佳人”小说的主人公,所以对什么人“应该与宝玉做夫妇”在下文不仅应该有所体现,而且还理应反复予以表述,并给个最终的交待。

正由于此话不当似此“全无照应”,而在现今所见后四十回中又确实对此毫无照应,所以胡适先生推论说:“以此看来,我们可以推想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作的了。”(胡适《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乍看起来洋洋洒洒、纷纭繁复的论述,究其实质,情况就这么简单明了。

然而这只是在学术大师的大手笔中才呈现出来的情况。事实上,在最初提出这一问题的胡适先生那位朋友俞平伯先生那里,是根本没把这事儿捯饬清楚的。

由于在金陵十二钗图册等处体现钗玉成婚的预兆太多,而除此金麒麟事之外,前八十回中丝毫见不到宝玉与湘云之间存有姻缘的迹象,在《红楼梦辨》中卷《八十回后底〈红楼梦〉》这一节里,俞平伯先生对这“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事翻来覆去地论述了好大一阵,最后也没有得出个明确的说法。

不过总的来说,俞氏倾向于认同他的朋友顾颉刚先生的看法,即在承认“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显示贾宝玉与史湘云白首偕老这一前提之下,以为既然金陵十二钗图册上史湘云有早死的预示,而看不出会有与宝玉共度贫穷凄凉生活的迹象,那么,只能把这样的歧义理解为作者笔下的矛盾之处,而这是“续作者自不易圆拢来”的。到底什么意思啊?这是说即使史湘云在后四十回当中的遭际同前八十回中预设的命运轨迹不甚相符,也只是没能“圆拢来”曹雪芹自己叙事的矛盾而已。在我看来,这等于俞平伯先生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撤掉了这一支撑后四十回出自他人续作的重要证据;至少面对他混乱不堪的叙述我只能这样理解。

在这种情况下,讨论这一问题,我们只能单纯针对“新红学”派主帅胡适先生的看法。

在研究历史问题时,我看待每一项学术观点,都会抱持一种“科学”的态度。所谓“科学”的态度,就像在自然科学中用试验或验算的方式来检验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见解一样来检验每一项学术观点。能够通过检验的,我就信服;无法通过检验的,不管是谁提出的,不管有多少人随声附和,我都不信。尽管历史研究领域没有实验室,通常也不会有精密的验算数据,但我们有史料——那些坚实可信的史料,这些史料就像一道道壁立的山崖:错误的认识,根本无法通过;只有正确的认识,才能通过穿越山崖之间的那一线险路。

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其叙事虽然是虚构的,但小说家编故事、讲故事,也要有合理的逻辑结构,要有通贯的叙事脉络。这种情况,本质上同真实存在的历史事项并没有什么区别,因而也就同样可以用研究历史问题的方法来分析小说家所描写的故事——其实像研究《水经注》等史学著述一样研究《红楼梦》,这正是所谓“新红学”派带给学术界最大的贡献(胡适《俞平伯的〈红楼梦辨〉》,见北京出版社本胡适《红楼梦考证》。又胡适《治学方法》,见《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

如上所述,胡适先生说他在认识这一问题时是采纳了他的朋友俞平伯先生的见解,可我们在俞平伯先生《红楼梦辨》一书中看到的实际情况,却是他并没有得出明确的认识,以为“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乃是预示着贾宝玉和史湘云将会结成夫妻,胡适先生只是参照了俞平伯先生同他以及俞氏同顾颉刚先生之间在讨论《红楼梦》问题时提出的一些初步想法。事实上更早有清末人平步青,确曾明确提出这一说法,以为高鹗不仅续撰《红楼梦》佚失的后四十回之书,而且对前八十回也曾大加删易,而在高鹗续补删易之前的原本,乃是“史湘云嫁宝玉,故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章目”(平步青《霞外攈屑》卷九“石头记”条)。然而平氏只是随口一提,没有具体说明他这样想的道理。

抛开俞平伯先生的总体认识不论,单纯看他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目的解释,俞平伯先生以为“这个回目原有两部分的暗示:(1)因金麒麟而伏有姻缘,(2)这是白首偕老的姻缘”。若是不论所谓“姻缘”的具体指向,俞氏所说第一点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但第二点却未必非如此理解不可,同时对第一点的“伏”字也需要做出确切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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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郎星与织女星

我们查一下通行的《汉语大词典》,就可以看到,“双星”一语,在古人的语境里通常指的是牛郎、织女二星,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冯其庸先生勘定本也是这么注释的。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结局是什么,可谓妇孺皆知,那情形实在不太美妙。《汉语大词典》的编纂者为这“双星”选示的例句有:“清洪升《〈长生殿〉序》:‘要之广寒听曲之时,即游仙上升之日。双星作合,生忉利天,情缘总归虚幻。’”虽是飞升到了三十三天之上,可银河浩瀚,不能不使“情缘总归虚幻”。

再说曹雪芹虽然没有什么功名,并且还视功名如粪土,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他毕竟是读儒书长大的。那么,看看孔子因西狩获麟而发出的“吾道穷矣”的感叹(《史记·孔子世家》),就会明白,曹雪芹若是用这对金麒麟来体现“情缘总归虚幻”这一旨意也是顺理成章的。若是再看看谭子《化书》“麒麟出,亡国土之象”的说法(谭子《化书》卷四《仁化》“牺牲”条),当然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点,明白在古人的意识里麒麟并不一定是什么美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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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孔子博物馆藏明人彩绘《西狩获麟图》

总之,“白首”未必“偕老”,更有可能是奈何天上无可奈何的遥相瞩望,而且永远,永远,永远。君不见,太虚幻境宫门上的那副对联:

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

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

横披是:

孽海情天

须知警幻仙姑引领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并不仅仅是为了让他和秦可卿来一番浓云密雨,更重要的核心目的,乃是为了让他聆听“《红楼梦》仙曲十二支”,警幻仙姑自己向宝玉这傻家伙明言如此:

今忽与尔相逢,亦非偶然。此离吾境不远,别无他物,仅有自采仙茗一盏,亲酿美酒一瓮,素练魔舞歌姬数人,新填《红楼梦》仙曲十二支,试随吾一游否?

可见听曲当然是此番历程的“极至”之处。

那么,十二支《红楼梦》仙曲的核心宗旨又是什么呢?请看这仙曲开篇的“引子”都唱了些什么: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红楼梦》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案若无特别说明,本文引述《红楼梦》,乃据人民文学出版社2022年版,此处“怀金悼玉”,广西师大出版社据程乙本印本作“悲金悼玉”)

只要你是平心静气地阅读《红楼梦》这部书,不预设什么想入非非的前提,恐怕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支序曲道出了曹雪芹的著述宗旨,即对痴男怨女风月之情的无限感慨,而浩瀚苍空上遥相瞩望的牛郎、织女两星,不正是对这种感慨的形象表述么?看这对情种,真的是“长河渐落晓星沈,碧海青天夜夜心”。

若是联想到这些情况,“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目所伏之事,似乎就不那么简单了——也许它直接关乎《红楼梦》全书的主旨,这已不是湘云个人的遭际所能负载,甚至是连宝玉之身也难以承当的了。

三,贾母传给湘云的雌麒麟

其实,因无法求得“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事的确解,俞平伯先生本人倒是想到了另一条解析的途径。胡适先生的《红楼梦考证》初稿撰写于1921年3月下旬,我在这里引述的改定稿写成于同年11月12日(胡适《俞平伯的〈红楼梦辨〉》,见北京出版社本胡适《红楼梦考证》)。可到了1922年底,俞平伯先生又写道:

此回系暗示贾母与张道士之隐情,事在前面而不再后。所谓“白首双星”即是指此两老;所谓“因”,“伏”,“麒麟”,即是说麒麟本是成对的,本都是史家之物,一个始终在史家,后为湘云所佩,一个则由贾母送与张道士,后入宝玉手中。因此事不可明言,故曰“伏”也。

接下来,他还举述几例与此相关的“线索”,用以说明这样的想法虽然看似新奇,却也有案可核,并非空穴来风。

不过俞氏实不敢深信此说,一则“既作者欲暗示一暧昧之事,则此目应移到第二十九回,不得在第三十一回上”,二则“我们既认定此书是自传,又似乎不得作如此描写,更不得明白点破”,所以只是把这一想法添附在《红楼梦辨》的脚注之中,“姑存之备遗闻而已”,与他频繁讨论曹雪芹书的顾颉刚先生,也以为此说“似乎有些附会,不敢一定赞成”(俞平伯《红楼梦辨》中卷《八十回后底〈红楼梦〉》)。

俞平伯先生讲,他是受别人启发产生这一思路的。启发他的这个人到底是谁,他没明讲,我更不知道,但在俞平伯先生以附注形式提出上述想法之后,也未见有什么人针对此点做出呼应。不过继于其后,有个叫柳雨生的人,在1944年写过一篇题作《贾母与张道士》的文章,同样是以很简略的形式,对贾母与张道士的关系,讲述了与俞氏上说大致相同的看法(——尽管柳氏并没有明确指出“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目的寓意),同时他还与俞氏一样不敢自信其说,以为“这样的读法实在是勉强的”,并且自谦说这些想法恐怕只堪为他人的文章“做做注脚耳”(见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合编《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

俞平伯先生等人循着这一思路所得出的认识如此飘忽游移,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充分展开对《红楼梦》书中相关描述的分析。西洋人常讲,魔鬼就潜藏在细节当中,学术的真相往往也有待通过细节的分析来揭示。

俞平伯先生等以为应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目改“移到第二十九回,不得在第三十一回上”,这是因为“伏白首双星”的金麒麟始见于第二十九回,而不是第三十一回。然而这是什么道理!脂砚斋主人通观曹雪芹写《红楼梦》所用笔法,云其“用截法、岔法、突然法、伏线法、由近渐远法、将繁改俭法、重作清抹法、虚稿实应法,种种诸法,总在人意料之外,且不见一丝牵强,所谓‘信手拈来无不是’是也”(甲戌本《石头记》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卷末总评),实乃诸多笔法,错综变幻,而出人意料之外。俞氏或由“伏白首双星”的“伏”字联想到曹公所谓“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笔法——这也是诸多评价《红楼梦》者最为津津乐道的雪芹绝技。然而这“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虽然是《红楼梦》一书体现得最为充分、运用得也最出神入化的叙事手法,但难道“伏脉千里”就非得开门见山以致一览无余不可么?参照前述脂砚斋主人对曹雪芹笔法的全面认识,认识到曹雪芹运笔行文“种种诸法,总在人意料之外”的总体特征,若是再借用一句脂砚斋主的评语来表述的话,那么,在我看来,曹公于此事乃是运用“反逆隐回之笔”,而“不肯一笔直下,有若放闸之水然”(甲戌本《石头记》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卷首总评),其具体情形,我将在下文详予解说。

至于俞氏谓因“此书是自传”而“不得作如此描写”,这“此书是自传”之说更只是他本人先入为主的妄念。胡适先生为我们考定曹雪芹的家世,虽然说“《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胡适《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但他绝没有把这部小说视同曹氏自传、亦即“私家历史”的意思,不过是以自家经历为基本原型来从事文学创作。俞平伯先生的说法只是他徒自作茧自缚而已,我们今天重论此事,尽可不必理会。

现在就让我们回到《红楼梦》书中,看看所谓“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这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全称为“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其中“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点出宝玉为哄晴雯高兴而让她使性儿撕扇子的事儿;与“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相对应的叙事,则是史湘云和她的丫头翠缕谈论天地间阴阳二气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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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甲本《红楼梦》卷首附图中史湘云与丫鬟翠缕论阴阳的场景

湘云和翠缕的话头,由天地水火日月而渐及草木什物禽兽,最后谈到湘云脖子上佩戴的一只金麒麟。

湘云、翠缕这主仆二人之间具体的对话情形如下。翠缕针对湘云脖子上的金麒麟发问:

姑娘,这个难道也有阴阳?

湘云道:

走兽飞禽,雄为阳,雌为阴;牝为阴,牡为阳。怎么没有呢?

翠缕道:

这是公的,到底是母的呢?

湘云道:

这连我也不知道(案广西师大出版社印本此处作:“湘云啐道:‘什么公的母的!又胡说了。’”)。

翠缕道:

这也罢了,怎么东西都有阴阳,咱们人倒没有阴阳呢?

湘云照脸啐了一口道:

下流东西,好生走罢。越问越问出好的来了!

昔有署名“野鹤”者评议曹雪芹书,至此处批云:“翠缕说阴阳,呆的妙。”(野鹤《读红楼杂著》,见一粟编著《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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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旦宅绘憨湘云醉眠芍药䄄(据人民文学出版社本《红楼梦》)

这当然不是翠缕真呆,看不出金麒麟的雌雄;她更不会不通人事,弄不明白什么是人的阴阳牝牡。清人涂瀛评议翠缕此番话语,以为“翠缕阴阳究论,如村童覆书,愈诘愈乱;如灶妪说鬼,愈出愈奇。然其妙,妙在通而不通。若使凿凿言之,便老生常谈矣,安得为诗疯子婢哉”(涂瀛《红楼梦论赞》附录《翠缕赞》,见一粟编著《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实则翠缕之所以会出此“通而不通”之语,乃是缘于她要故意逗弄湘云,让这个大家闺秀为这不宜出口的话而受窘;而对于作者曹雪芹来说,则是要通过翠缕之口把叙事引向《红楼梦》一书的主题——这就是前面我们看到的孽海情天,风月情浓。不管是情也好,还是色也罢,没有雌雄牝牡,何谈风花雪月?

好了,看似无关紧要的主仆闲谈,不经意间,就很自然地转到了这一主题上来:

一面说,一面走,刚到蔷薇架下,湘云道:“你瞧那是谁掉的首饰,金晃晃在那里。”翠缕听了,忙赶上拾在手里攥着,笑道:“可分出阴阳来了。”说着,先拿湘云的麒麟瞧。湘云要他拣的瞧,翠缕只管不放手,笑道:“是件宝贝,姑娘瞧不得。这是从哪里来的?好奇怪!我从来在这里没见人有这个。”湘云道:“拿来我看。”翠缕将手一撒,笑道:“请看。”湘云举目一验,却是文彩辉煌的一个金麒麟,比自己佩的又大又有文彩。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不语。

翠缕究竟是怎么一拿到手里就“分出阴阳来了”,她对此看得十分分明,却为什么湘云又“瞧不得”?答案很简单,翠缕捡到的这件金麒麟,是雄性造型,而且清楚铸造出了这雄性麒麟的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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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改琦绘湘云的丫鬟翠缕(据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影印清光绪刻本改琦《红楼梦图咏》)

耐人寻味的是,为什么“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不语”?这神情,这姿态,绝不是因为看到了金麒麟的性器而害羞。那么,是什么呢?若是用一个很套路的词语来表述的话,显然是“若有所思”。值得注意的是,在出自程乙本的广西师大出版社印本上,“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不语”这两句话,是书作“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心里不知怎么一动,似有所感”,其校勘记中列举其他一些版本或作“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不语,正自出神”,都更清楚地体现出湘云这种“若有所思”的状态。

昔清朝有一“晶三芦月草舍居士”,在评说湘云拾取金麒麟一事时,以为若“非湘云先自拾去,事情不见其奇巧。如此一凑合,宝钗之情致,湘云之韵致,宝玉之神思兴致,一一活现”,且谓“是天缘,是人愿,是书法与文心,必有能辨之者”(清晶三芦月草舍居士《红楼梦偶说》,见一粟编著《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这样的议论,很像是半瓶二锅头上脑之后才会脱口而出,或许是因为眼花看不清字儿而想得太随意了:无聊文人赏玩文字,往往如此。

其实稍微认真想想就很容易明白,此时此刻,史大姑娘心里想的,应该是那一只公麒麟怎么来到了这里呢?湘云襁褓中父母双亡,自幼由姑奶奶贾母鞠育,老太太贴身的丫鬟袭人,在派给宝玉之前,还“先服侍了史大姑娘几年”(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在被“新红学”家们很是看不起的后四十回里,湘云在出嫁后回门时也说道:“我从小儿在这里长大的,这里那些人的脾气我都知道的。这一回来了,竟都改了样子了。”(第一〇八回《强欢笑蘅芜庆生辰 死缠绵潇湘闻鬼哭》)这也显示出她从很小时起一直跟随在贾母的身边。因此,挂在她脖子上的那件雌性金麒麟,当然只能是从姑奶奶贾母那里得来。可这一雄一雌的金麒麟显然是原配的一对(翠缕在捡到那只金麒麟后,要“先拿湘云的麒麟瞧”,就是比照着看出了二者本属一对阴阳双麒麟),那只雄的怎么会在这里呢?

高阳先生讨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以为程伟元和高鹗并没有像胡适所指责的那样说谎,但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事感到困惑不解,认为这是曹雪芹没有写好的“一大漏洞”,但修补这一漏洞并不困难,“除了另制回目以外,只要把‘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心里不知怎么一动,似有所感’这三句话改掉,就一点儿痕迹都不留了”(高阳《曹雪芹对〈红楼梦〉的最后构想》,见白先勇主编《正本清源说红楼》)。尽管高阳先生讲这些话意味着他对金麒麟的寓意一无所知,提出的解决方案更显荒唐,然而他能够注意到“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心里不知怎么一动,似有所感”这段话或有特别的寓意,还是体现出相当敏锐的眼光。

湘云正自暗暗出神,宝玉那个宝贝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由于对湘云来说,这只麒麟的来历,隐有一个很深很沉的故事,所以她便下意识地“连忙将那麒麟藏起”。不过湘云虽别有心思,完全不明就里的宝玉却由着性子,当众表露出痴痴的滥情,说自己刚得了一件麒麟,并伸手想掏出来给她看,可结果却没摸着——不知丢在了哪里。于是,湘云便亮出刚捡到的金麒麟,送给了宝玉。

湘云心底的谜题,似乎马上就得到了答案,然而实质的疑问仍完全没有解答——这一对儿象征着阴阳造化的金麒麟究竟是怎么别处两地又分归二人的呢?尽管头脑中疑云萦绕,可她不便直接表露自己的心绪,只是看似漫不经意地向宝玉问道:“你几时又有了麒麟了?”

读者看到这里,自然会回想起前面第二十九回中这只麒麟初现之时的场景。

四,张道士送给宝玉的雄麒麟

从表面上看,就像宝玉丢失它和湘云捡到它时一样自然而然,那一只麒麟的出现,也看不到一丝波澜,更看不出在它的后面会有什么故事。

这一回的回目,叫《享福人福深还祷福 痴情女情重愈斟情》。虽然“福深还祷福”的“享福人”指的就是贾母,可她在这一回里出面“祷福”,却好像只是一时兴起,偶然做出的决定,而不是事前做有刻意的筹划。

所谓“祷福”是到清虚观里去打醮祈福。这事儿的缘起,是上个月、亦即四月元妃从宫中“打发夏太监出来,送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叫在清虚观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唱戏献供”(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 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于是,在这第二十九回里,当凤姐等张罗安排此事时,贾母出人意外地笑道:“既这么着,我同你去。”就这样,贾母好像很偶然地出现在了清虚观,而那只与她曾经有过的雌性金麒麟原配为一对的雄性金麒麟也好像很偶然地重又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这事儿是不是看起来有些太过奇巧了吧?可大家都知道,小说里不管多么奇巧的事儿,都是出自作者精心的安排,“无巧不成书”么。众所周知,曹雪芹在这部书中运用得最为娴熟的手法,就是前面提到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然而作者悉心布设的这条千里伏脉终究会有所体现的,不会绝对隐而不显,只是若隐若现、时隐时现而已,只是我们各位看官需要具有跟得上他的同理心,只有“别具只眼”,才能知其心,会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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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孙温彩绘《红楼梦》中贾母等清虚观打醮场景(据人民文学出版社启功注释本《红楼梦》)

很多很多年前,我就想写两篇文章——一篇是论明末放达士风与《金瓶梅词话》之问世的关系,另一篇论清朝乾嘉考据学术同《红楼梦》写法的联系。曹雪芹固然没有写过考据文章,但我读《红楼梦》,确实可以看到其布局某篇处处充溢着考据学家的情趣。是的,就是这“情趣”二字。考据确实是一种很特别的情趣。对于从事考据研究的学者而言,置身其间,以揭示史事的真相,始终情趣盎然,一点儿也不枯燥。不过这是一种只可与知者道而不可与不知者言的情趣。

在第二十九回这一回里,在曹雪芹的精心安排下,那只雄性金麒麟是这样显现的:主持清虚观法事的八十多岁的张道士,请求贾母让宝玉摘下脖子上那块通灵宝玉,让外地来京的道友和他的徒子徒孙们开开眼。作为回报,这些开了眼的道士们纷纷拿出随身携带的传道法器,让张道士在奉还通灵宝玉时,手捧托盘,一并送呈给这块玉石的主人,以表敬贺之意。待张道士离开之后,贾宝玉在贾母身边看那一盘子礼物,于是就看见了这件金麒麟。还是一切都那么自然,就像手持摄像机站在后窗,拍摄每一户人家每一天都在度过的寻常家事儿。

然而你若不光做个单纯的傻乎乎的看客,在偷窥人家家事的同时,再联系前情后续用心想一想,就会发现这场景背后的不同寻常之处。

首先,这金麒麟并不一定是那些京外道友和张老道士徒子徒孙们随身携带的法器。在看到这些礼物时,贾母对张道士说:“你也胡闹。他们出家人是那里来的,何必这样,这不能收。”这个“那里”,现在官定的标准写法,是书作“哪里”,意思是说出家的道士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显然这些礼物,并不像张道士所说的那样,是小道士们带在身上用以布道的法器。因为贾母“向盘内看时,只见也有金璜,也有玉玦,或有事事如意,或有岁岁平安,皆是珠穿玉贯,玉琢金缕,共有三五十件”,这些东西,当然是张道士精心准备的贺礼,“法器”云云不过是场面上的应酬套话而已。

既然如此,这些礼物的来源,或许就暗藏玄机,需要读者细心体察了。体察明白了,也才能准确把握“他们出家人是那里来的”这句话内在的涵义——贾母讲这句话,别人听懂听不懂并不重要,而且通常是没人听得懂的,关键是听话儿的张道士一定会懂,这是必须的。

像这种你懂我懂彼此“心知肚明”的话,对话者之间一定具有某种不为他人所知的默契。那么,这位张道士同贾母之间具有怎样一种关系呢?

此番贾府一众人等到清虚观打醮,总体上是由宁国府掌门人贾珍主持其事。当贾母等初入道观时,张道士对贾珍说:

论理我不比别人,应该里头伺候。只因天气热,众位千金都出来了,法官不敢擅入,请爷的示下。恐老太太问,或要随喜那里,我只在这里伺候罢了。

这张道士“曾经先皇御口亲呼为‘大幻仙人’,如今现掌‘道录司’印,又是当今封为‘终了真人’,现今王公藩镇都称他为‘神仙’”,地位声势煞是了得,简直直逼“国师”了,可看他这语气,竟完全是一副下人的口吻。原因是“贾珍知道,这张道士……是当日荣国府国公的替身”。

人民文学出版社本《红楼梦》附有注释云:“替身——旧时,王公贵族有寄名为僧、道的,本人不在寺、观,而由别人代替,这种代人为僧、道者,称为‘替身’。”显而易见,张道士本来是贾府的仆从,是为老荣国公贾代善作替身才进入清虚观成为道士的。

我们知道,很多词语在特定的场合下,除了字面上的语义之外,往往还会别有所指,这就是所谓一语双关。像这样的用法,在《红楼梦》一书中可谓比比皆是,常见得很。譬如“贾雨村”和“甄士隐”这两个人名,就是最显著不过的例证。“替身”一语,除了代人身入寺观之外,当然还可以借指代人僭行床上之事,我前面提到的那位柳雨生先生就是这么理解的(柳雨生《贾母与张道士》,见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合编《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

那么,这么解读曹雪芹的笔法是不是合理呢?尽管只留有蛛丝马迹,但事实真相依然清晰可寻。

首先,上面张道士向贾珍讲出的那番话,目的是向对方提醒他与贾家的特殊关系,以便像旧时的仆从那样,得以进入贾母房内,送上刻意准备的包括金麒麟在内的贺礼。因而此番操作显示出这些贺礼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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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甲本《红楼梦》卷首附图中的贾母

当贾母答应收下这份贺礼之后,宝玉笑道:

老太太,张爷爷既这么说,又推辞不得,我要这个也无用,不如叫小子们捧了这个,跟着我散给穷人罢。

贾母若无其事地笑道:

这倒说的是。

可一听这话,张道士又忙拦道:

哥儿虽要行好,但这些东西虽说不甚希奇,到底也是几件器皿。若给了乞丐,一则与他们无益,二则反倒糟蹋了这些东西;要舍给穷人,何不就散钱于他们。

曹雪芹继此写道:“宝玉听说,便命收下,等晓间拿钱施舍罢了。说毕,张道士方退下去。”

这些本来被张道士说得无足轻重的礼品,现在一听贾宝玉要把它散给毫无关系的穷人,老道急了,不得不慌忙阻止。这是为什么呢?——这些礼物,深藏玄机,这就是那只同贾母之处雌性金麒麟匹配成对儿的雄性金麒麟!贾母把一只雌麒麟留在自己身边,后来传给了侄孙女史湘云,那另一只雄性麒麟哪里去了呢?显然是送给了这位贾府当年的下人张某。

一雌一雄,一对儿金麒麟,分存两位男女之手,这不是二人浓情密爱的信物又是什么呢?

其次,当宝玉见到张道士向其问安后,书中有如下一段文字:

(张道士)又叹道:“我看见哥儿的这个形容身段,言谈举动,怎么就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说着,两眼留下泪来。贾母听说,也由不得满脸泪痕,说道:“正是呢,我养这些儿子孙子,也没一个像他爷爷的,就只这玉儿像他爷爷。”那张道士又向贾珍道:“当日国公爷的模样儿,爷们一辈儿的不用说了,自然没赶上,大约连大老爷、二老爷也记不清楚了。”说毕,呵呵又一大笑。

说贾母生下的儿孙除宝玉之外全都和老太太的丈夫贾代善长得不像,那么会像谁呢?当然不会随便像什么荣国府门外走过的路人甲或路人乙,只能像那位贾代善的“替身”。还有文中“说着两眼留下泪来”,广西师大出版社印本作“说着,两眼酸酸的”;“贾母听说,也由不得满脸泪痕”,广西师大出版社印本作“贾母听了,也由不得有些戚惨”。这样的文句,似乎更能凸显两位老人当时的心态,即酸楚的、戚惨的只能是他们两人的情爱遭际,他们两人的眼泪也只能是为这流淌。不然的话,死了那么多年的老荣国公又有啥好哭的呢?

还有,张道士流泪说完话后忽然转而呵呵一笑,这笑来得真是好诡秘啊——他笑的乃是贾府之内,自大老爷(贾赦)、二老爷(贾政)以下,都完全被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当年这段隐情。宝玉若是真的出自贾代善的血统,乃父贾政自然也是如此,不过从“大老爷、二老爷也记不清楚”他们老子模样这一句话来看,宝玉实际上也应完全没有贾代善的血脉,贾母生下的这一大堆子孙,其实都是张道士播下的“野种”。老道士呵呵一笑,奥秘正在这里。

第三,贾母一行进入清虚观时,张道士率众侍立道旁迎接,双方看起来毫无交接,连眼光的交接也没有描写,不过这只是“若无其事”。当时,一个手拿剪筒剪烛花的十二三岁小道士,无意间撞倒了凤姐的怀里,不仅捱了凤姐一巴掌,还遭到一众婆娘媳妇的围攻。贾母见状,赶忙制止,说道:

快带了那孩子来,别唬着他。小门小户的孩子,都是娇生惯养的,那里见的这个势派。倘或唬着他,倒怪可怜见的,他老子娘岂不疼的慌?

结果不仅没怪罪这个小道士,还让贾珍给了他几百块钱,让他“买果子吃”。

若不是联系张道士的经历来做分析,这个环节,同前后叙事都看不出有任何关联,曹雪芹为什么要写下这段闲笔?再说小道士犯错,虽然出自无心,可再怎么说也是一件冒犯贵客的过失,凭什么还要“赏”他几百块钱呢?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实在不应该如此。

我想,这应该是贾母眼观路旁的张道士,面对这个吓得“跪在地上乱战”的小孩子,想到了当年张道士在贾府生活的情况。张道士为贾代善做替身出家进道观,年龄当然不止十二三岁,可他在这个年龄应当已经进入贾府,服侍贾母等人。这位小道士一定让贾母忆起少年时期同这位张姓小子相伴相处的美好时光,也想到了这穷小子年少时在主人面前诚惶诚恐的神情,再联想到他最终身入道观的经历,自有无限感慨,所以才做出了这反常之举。

在所有这些有关张道士和贾母接触的描写中,贾母的行为举止,都显示出一种超逸的自然,没有体现出一丁点儿同张道士之间的暧昧关系。在收下张道士送来的礼物之后,贾宝玉在贾母身边翻弄那堆礼品,“一件一件的挑与贾母看”。似乎直到此时,贾母才“看见有个赤金点翠的麒麟。便伸手拿了起来,笑道:‘这件东西好像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带着这么一个的。’宝钗笑道:‘史大妹妹有一个,比这个小些。’贾母道:‘原来是云儿有这个。’”一切都显得还是那么漫不经心,然而贾母真的能对湘云颈项上佩戴的金麒麟那么不经意么?须知湘云是她带大的孩子,而这老太太自夸说“当日我在凤哥这么大年纪,比他还来得呢”(第三十五回《白玉钏亲尝莲叶羹 黄金莺巧结梅花落》),一个精明强干如凤姐的人,怎么能对侄孙女湘云脖子上挂着的那个明晃晃的金麒麟记得这般恍惚?

这是什么情况——这就是欲盖弥彰。曹雪芹越是刻意这么写,实际上也就越向我们透露出这对金麒麟同贾母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在漫不经心的笔调下,透露出这对金麒麟背后隐伏着的两位白发老人青春时期的爱恋故事。《汉语大词典》在释解“双星”一词时引述的另一个用例,为明叶宪祖《丹桂钿合》杂剧的第一折,其句云:“一年一度会双星,倒有天长地久。”白首到老,一直这样偶一相会,如此“戚惨”的情爱,能不令贾母“满脸泪痕”?

脂砚斋主人评价曹雪芹用笔之谨,尝谓“作者自是笔笔不空”(甲戌本《石头记》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文中朱批脂评);昔有张新之者论曹公笔法,亦谓《红楼梦》洒洒洋洋百二十回之文字,“实无一句闲文”(张新之《妙复轩评石头记》卷首《红楼梦读法》,见一粟编著《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我们看湘云同丫鬟翠缕论阴阳牝牡的冗长对话,看张道士送来金麒麟过程中种种铺叙,特别是看这句欲盖弥彰的“闲话”,若谓曹雪芹“笔笔不空”,其笔锋指向只能是贾母同张道士之间这段情缘。

至于那位男女通吃同时既多情又滥情的傻公子贾宝玉,一听说史大姑娘也有这么个金麒麟,当即把张道士送来的这件留了下来,当宝贝似地天天带在身上,以便与湘云的那只比配。孰知这憨傻的家伙竟稀里胡涂把麒麟弄丢了,又“恰巧”被湘云捡到。于是我们就看到了前面所说在第三十一回中所见到的情况。

须知在这一回里史湘云之所以会与自己的丫鬟翠缕谈论天地水火日月以至草木什物禽兽的阴阳之别,是有一个背景的。这个背景就是湘云与宝玉、黛玉、宝钗等在贾母处相见,林黛玉不无醋意地对史湘云讲:“你哥哥得了好东西,等着你呢。”这个“好东西”指的就是宝玉刚刚从张道士那里得到的金麒麟。谈话间黛玉又讥讽云:“他不会说话,他的金麒麟会说话。”这个“他”说的也是宝玉,只是除了薛宝钗之外,这话“幸而诸人都不曾听见”。宝玉自以为身上带着这只“会说话”的金麒麟想和湘云那一只比对,却不仅没比对上,还稀里胡涂地把它弄丢了,这也很形象地体现出在曹雪芹的笔下这两只麒麟绝不是美好姻缘的表征。

两只麒麟往一起一放,史湘云立马就看出了薛宝钗所说自己的麒麟要“比这个小些”的状况。大的是雄性,小的是雌性,这是大多数哺乳动物两性身材的对比,麒麟是这样,人也是这样。湘云“默默不语”地思索这对信物合而又分的经历,而曹雪芹已经通过上面那样一些描写,向读者做了清楚的叙说。

——一句话,在“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目之下,“伏”的就是贾母和张道士之间的情爱故事。不管是谁,若非高寿到了贾母和张道士那般年龄,并且虽遥相瞩望却情愫仍存,是都无法承应“白首双星”这一说法的,而在曹雪芹描写的所有人物当中,也只有贾母和张道士这两位老人符合这样的条件。

须知在史湘云和丫鬟翠缕谈论金麒麟阴阳属性事前几天,刚刚有人来为她相看亲事(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因而湘云自然会由自己所面临的出嫁事宜,对男女情爱与婚姻生活展开思索,思索自己这只麒麟在姑奶奶贾母身上时究竟发生过哪些往事。所以,这对金麒麟隐伏着张道士和贾母的情爱故事是自然而然的,也可以说是“显而易见”的。谈到这里,大家也许就能够理解我在前面第三节所说曹公行文的“反逆隐回之笔”了。

不过人们读得懂还是读不懂,还是得看你自己的造化了。《红楼梦》这部小说的妙处就在这里。所谓“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说的就是知味不易,品味更难。在我看来,胡适先生并没有读懂这一点,他的好朋友俞平伯先生以及俞平伯先生的朋友顾颉刚先生也都没有读懂这一点。此无他,即本文开篇所说“先入为主”的观念太强。

其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这个“伏”字,只是“隐伏”的“伏”,平平常常,古人本来就这么个用法,而胡适先生的解读显然是把它解为“预示”或“预兆”的涵义,这本来在文义上就是不通的,更根本没有领略曹雪芹运笔叙事的虚实掩映之妙。

五,随机应变的胡适之博士

接受俞平伯先生诱导而又没能读懂曹雪芹笔法的胡适先生,虽然在《红楼梦考证》中言之凿凿,把话讲得让人不想信也得信、不肯从也得从,可后来念头一转,竟又自食其言,轻轻松松地放弃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系象征“史湘云后来似乎应该与宝玉做夫妇”的解读,又一次在俞平伯先生的诱导下,对此产生了全新的认识。

脂砚斋评本在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篇末写有批语云:“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案己卯本、庚辰本俱有此评)俞平伯先生据此推断,《红楼梦》前八十回之后的内容,在所谓的高鹗续作之外还另有真本,而在此真本之上,“湘云夫名若兰,也有个金麒麟,或即宝玉所失,湘云拾得的那个麒麟,在射圃里佩着”,虽然“这里边前因后果究竟是怎样”他无以获知,但“揣测起来,似乎宝玉底麒麟,不知怎样会辗转到了若兰底手中,仿佛蒋琪官底汗巾,到了袭人底腰间一样。所以回目上说‘因’‘伏’,评语说‘草蛇灰线千里之外’。不然,如宝湘因麒麟而配合,这是很明且显的,说‘因’则可,似乎用不着‘伏’字”(俞平伯《红楼梦辨》卷下《后三十回的〈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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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本《石头记》第二十六回卷末总评(据人民文学出版社影印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自知已被俞氏带到沟里去了一次的胡适先生,当然不会再稀里胡涂地跟着这位“徒弟”瞎走,这次他在《红楼梦》的版本中找到了一项强有力的证据——至少他本人是这样认为的。这就是在甲戌本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蜜意 潇湘馆春困发幽情》这一回卷末的脂砚斋总评中下面这段话:

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

胡适以为在这迷失无传的曹氏旧稿当中,“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写的是一种‘侠文’,又有‘佩麒麟’的事。若兰姓卫,后来做湘云的丈夫,故有‘伏白首双星’的话”(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见北京出版社本胡适《红楼梦考证》)。

总而言之一句话,这对阴阳匹配的金麒麟不再是宝玉和湘云白头偕老的象征,转而成了卫公子和史大姑娘情结连理且终生相依相靠的标志物,而不管是依循他过去的旧见,还是按照现在的新解,都足以说明传世《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绝对不是出自曹公的手笔,而随声附和并加以发挥者亦颇有人焉(如吴世昌《后半部书中故事探源》第五节《史湘云与金麒麟》,见吴氏《〈红楼梦〉探源》;又周绍良《略谈〈红楼梦〉后四十回哪些是曹雪芹原稿》,见周氏《红楼梦研究论集》;陈毓罴《史湘云的结局》,见所著《红楼、西游及浮生六记论集》)。

既然胡适先生的观点说变就变,而且东奔西向,轨辙转换太猛,让人对他的论证过程不能不审慎斟酌。

谛观胡氏这一新说,首先需要明确,脂砚斋写录本上相关的评语,其具体的文字,只是卫若兰在某射圃曾佩有一只金麒麟,而写下这一内容的人对这只金麒麟的唯一解说,只是说佩戴着它的卫若兰应做有侠义之举,所谓“侠文”即此之谓也。又胡氏所说脂砚斋评语,又见于庚辰本《石头记》中(署名“畸笏叟”),不是书作回末总评,而是批在书眉,比勘与之匹配的正文,可以更为清楚、也更为直观地了解这一点。

其次,俞平伯和胡适两位先生都把卫若兰身上的麒麟推定为宝玉曾经得到的那一只,这虽然合情合理,但像他们那样由此导出所谓宝湘姻缘、亦即所谓“宝湘因麒麟而配合”,实际上并没有丝毫的依据。

案卫若兰见于《红楼梦》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 贾宝玉路谒北静王》这一回中秦可卿的葬礼上,是京城中很有头脸的贵公子。在曹雪芹构建的红楼故事当中,既然早已露面登场,他与史湘云若有俞、胡所说情缘,依照曹雪芹所谓“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笔法,那么,我们在“新红学”派学者们认定无误的前八十回中总该见到一些铺叙,可实际上却是没有一丁点儿交待。这显然不大符合正常的情理。又前文所说第二十六回中与倪二等并著于“四样侠文”中的“紫英”,全名“冯紫英”,是与卫若兰一同初见于秦可卿的葬礼之上的“王孙公子”,即两人的身份地位大体相当,这也显示出卫若兰之于史湘云似乎也应该与冯紫英辈大致相同。

综合考虑前八十回种种描述可知,即使曹雪芹某一阶段中草稿曾经有过卫若兰身佩那只金麒麟的情况,那也未必就意味着他一定会与史湘云结成姻缘。这就如同张道士把麒麟传给宝玉,宝玉也像宝贝一样对待这只麒麟,可却与湘云毫无情缘一样。过去林语堂先生在论述这一问题时,已经谈过与此类似的看法(林语堂《平心论高鹗》)。

我们只要略微看一看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院夜拟菊花题》那一回中湘云的两首海棠诗;再有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那一回中湘云的《对菊》诗和《供菊》诗,所谓“自是霜娥偏爱冷”,所谓“幽情欲向嫦娥诉,无奈虚廊夜色昏”,所谓“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所谓“隔座香分三径路,抛书人对一枝秋。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傲世也因同气味,春风桃李未淹留”;还有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 史湘云偶填柳絮词》那一回中湘云那阕《如梦令》:“岂是绣绒残吐,卷起半帘香雾。纤手自拈来,空使鹃啼燕妒。且住!且住!莫使春光别去。”这些体现湘云个性和命运的诗句中,岂有一丝一毫她会与宝玉结为连理的影子?特别是脂砚斋主人在“自是霜娥偏爱冷”句下还写有“又不脱自己将来形景”的批语(见庚辰本《石头记》),这不更清楚表明绝不能像胡适先生那样解读“卫若兰射圃”文字么?

还有在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这一回里,诸金钗带着丫鬟们掣诗签饮酒作乐,每个人抽到的诗签都如同太虚幻境中的十二钗判词一样,体现着她的命运。湘云掣得的诗签是苏轼的《海棠》诗“只恐夜深花睡去”。明人杨慎在解释林和靖“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句时尝引宋人《苇航纪谈》语云:“‘黄昏’以对‘清浅’,乃两字,非一字也。‘月黄昏’谓夜深香动,月为之黄而昏,非谓人定时也。盖昼午后阴气用事,而花敷蕊散香,凡花皆然,不独梅也。坡诗‘只恐夜深花睡去,高烧银烛照红妆’,宋人《栀子花词》‘恼人惟是夜深时’,亦是此理。余尝有诗云‘晓屛残梦暖香中,花气熏人怯晓风’,亦与此意同。盖物理然耳。”(杨慎《丹铅总录》卷二一《诗话类》“月黄昏”条)可见这同样显现出史湘云暗香冷韵般的孤寂人生。

其实曹雪芹若曾有过卫若兰得到麒麟的草稿,或是他有过似此设想而为做脂批之人获知,那么,其着此笔墨的心思也不是非像俞平伯和胡适先生那样揣测不可。湘云拾得宝玉弄丢的雄性金麒麟之后,在下一回开头,有这样一段描述:

话说宝玉见那麒麟,心中甚是欢喜,便伸手来拿,笑道:“亏你捡着了。你是那里捡的?”史湘云笑道:“幸而是这个,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罢了不成?”宝玉笑道:“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谜活宝玉 含耻辱情烈死金钏》)

宝玉既然先已有了若丢了这个金麒麟他就“该死”了的话,那么这只麒麟在后文中得而复失,又被佩戴在卫若兰的身上,岂不正是与此语相呼应,昭示宝玉离家出走而诀别尘世的结局么?这不正是“草蛇灰线千里之外”手法的绝佳体现么?这又有什么不好理解的呢?这样认识,当然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宝湘姻缘,而这与全书描写的其他情况是完全契合的。

我们若是再看湘云“展眼吊斜晖,湘江永逝楚云飞”的判词,去听《红楼梦》组曲中唱给她的那一支《乐中悲》:

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这明明是一种云散水涸的悲伤结局,而且可谓悲伤至极。脂砚斋主在这几句曲词书眉处写有批语云:“悲壮之极,北曲中不能多得。”(甲戌本《石头记》第五回《开生面梦演红楼梦 立新场情传幻境情》文中脂评)此语正点明了这种极度悲伤的情景。干涸的湘江水,飞散的巫峡云,是连牛郎织女那样分隔银河两岸相对瞩望都根本谈不上的,连那样的“地久天长”也没有,那么又何以能喻作“白首双星”?

让我们回到胡适先生最初在推断后四十回作者时所指出的那一问题上来——看这后四十回的描述同曹氏在前八十回中为湘云预设的人生际遇是不是相符?——他本人给予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有名宋孔显者在与胡适先生讨论这一问题时也曾指出这一点(宋孔显《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均曹雪芹作》,见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合编《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其实就连他的门徒俞平伯先生本人也说,依照曹雪芹的本意,湘云“无非‘早卒’‘守寡’这类结局”(俞平伯《红楼梦辨》卷下《后三十回的〈红楼梦〉》)。现在让我们本着同样的逻辑来审视胡适、俞平伯二先生所理解的“白首双星”,就会看到,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为湘云预设的人生际遇同这所谓“白首双星”是根本不搭界的。

换一个角度来看,若是湘云脖子上挂着的那只金麒麟确实象征着她和某人有一番“白首双星”的情缘,那么,这个情侣不管是贾宝玉,还是卫若兰,总该在金陵十二钗的判词以及与之搭配的画面上有所体现,或者在那一套《红楼梦》的曲子里有所反映,因为这里展示的乃是曹雪芹为湘云设定的命运。然而我们并没有看到这样的内容。这样一来,上述胡适先生等人自相矛盾的论证结果自然也就无法成立了。

其实把这对金麒麟解作宝湘姻缘的象征,在俞平伯、胡适两位先生之前,早就有人这样想过。张爱玲所引缺名撰《读红楼梦随笔》述云:“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宝玉偕老者,史湘云也。殆宝钗不永年,湘云其再醮者乎?”但这位缺名人士随即就感到这样的想法同《红楼梦》全书的描写实在太过抵牾,复自言“因前文写得宝玉钟情于黛,如许深厚,不可再有续娶之事”。尽管这位缺名先生仍囿于成见,称原稿中有关宝湘姻缘的描写,后被作者“删之以避笔墨矛盾”(张爱玲《红楼梦魇》之《五详红楼梦——旧时真本》。附案张爱玲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解释,在《红楼梦魇》之《四详红楼梦——改写与遗稿》和《五详红楼梦——旧时真本》两文中前后颇有变化,或谓指向卫若兰与史湘云白头偕老,或谓曹氏早期稿本系指向宝湘姻缘而在改稿中抹去,惟所论俱混乱而又缺乏足以服人的理据),但他指出的所谓宝湘姻缘同全书总体内容的抵牾,正是此说绝然不能成立的根本原因。

六,余论:荣宁二府中始于贾母的风花雪月故事

与俞平伯、胡适上述“新说”相比,传世一百二十回本后四十回中描述湘云之婿“长得很好,为人又和平”、“才情学问都好”(第一〇六回《王熙凤致祸抱羞惭 贾太君祷天销祸患》),自是很好地照应了“厮配得才貌仙郎”的曲词;而其婿突患痨病而亡(第一〇九回《候芳魂五儿承错爱 还孽债迎女返真元》、第一一〇回《史太君寿终归地府 王凤姐力诎失人心》、第一一八回《记微嫌舅兄欺弱女 惊谜语妻妾谏痴人》),也很符合“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的情景。

总之,不管是“新说”,还是旧论,胡适等“新红学”家们的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而若是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再来重看《红楼梦》这部书中述及全书内在主旨或是叙事主干的内容,又会得到一些新的认识。

譬如金陵十二钗图册上秦可卿的判词“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印本上冯其庸先生等人注云:“别以为不长进的东西都出自荣国府,造衅开端的其实是宁国府里的人,指贾珍等伤风坏俗的秽行。”这样的解释虽然看上去也能对付着说通,可总让人觉得不够贴切。

较真儿的读者,难免会问:荣国府里那些“不长进的东西”指的是谁?做什么样的事情属于“不长进”的行为?这个“不长进”同全书的主题具有紧密的联系么?那些由宁国府“造衅开端”的“伤风坏俗的秽行”,同荣国府里这些“不长进”的行为又具有怎样的联系?当然,我们若是不管胡适先生这一派“新红学”家们的说法,相信后四十回同样出自曹公的手笔,就会看到,在第一〇六回《王熙凤致祸抱羞惭 贾太君祷天消祸患》那一回里,贾政对贾母讲过“儿子们不肖,招了祸来累老太太受惊”这样的话,可这个“不肖”在字面上的语义同“漫言不肖皆荣出”的“不肖”能是一回事儿么?

在我看起来,冯其庸先生等人的解释似通非通,读了这样的注解,依然还是一头雾水。今案“肖”者形似也,子不似父,乃是“不肖”一语的基本语义,后嗣品行不类父辈,乃是由此抽象而来,而按照合理的逻辑,荣国府的“不肖”只能与宁国府的“造衅开端”属于同样性质的事儿,亦即通行礼教之外的男女情事。这样理解,才能文从义顺。

现在若是结合荣国府老祖宗贾母所说“我养这些儿子孙子,也没一个像他爷爷的”话,所谓“不肖”岂不正是实指这一情况么?这讲的是什么?是讲别说什么荣国府里开启一派风流情爱景象,真正造衅惹祸,却是始自宁国府,即风流情爱本来不是什么罪过,贾母年轻时的所作所为,正昭示着这本是人性中固有之义,即宝玉在向塾师贾代儒讲《论语》时所说“色是人欲”,“也是从先天中带来,无人不好的”(第八十二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 病潇湘痴魂惊噩梦》),可像秦可卿那样同自己的公公上床做事儿,既容其父子聚麀,复勾引自己的小叔叔宝玉共享快活,开这个乱伦的头儿,那就不可饶恕,只能自缢其身了(对了,与凤姐乱伦的乃夫侄儿贾蓉也正是宁国府掌门人贾珍的儿子)。清人解盦居士论《红楼梦》中人物姓氏的设置,谓“史者始也”(解盦居士《石头臆说》,见一粟编著《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录《悟石轩石头记集评》),如上所述,至少在贾府风月之事方面,出自史家的贾母是足以当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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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旦宅绘贾母初见黛玉的场景(据人民文学出版社本《红楼梦》)

在第九十二回《评女传巧姐慕贤良 完母珠贾政参聚散》这一回里,冯紫英向贾赦、贾政兄弟谈“人世的荣枯,仕途的得失,终属难定”,贾政回应说和贾府同为功勋世家的甄家说抄也就被抄了家,故做官儿也不能不怕,冯紫英道:“果然,尊府是不怕的。一则里头有贵妃照应,二则故旧好亲戚多,三则你家自老太太起至于少爷们,没有一个刁钻刻薄的。”这本来就是唠嗑过程中随随便便的一句应酬话,孰知贾政却正色答道:

虽无刁钻刻薄,却没有德行才情。白白的衣租食税,那里当得起。

嗑儿都是接着唠的,须知承接上文,这没有“德行才情”之人是“自老太太”贾母数起的!贾政说他妈妈就“没有德行才情”,这是什么意思?——贾母与张道士以金麒麟私定衷情事不正与此相应么?

又在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里,当贾敬刚刚去世时,东府的贾蓉调戏姨娘尤二姐、尤三姐,“众丫头看不过,都笑说:‘热孝在身上,老娘才睡了觉,他两个虽小,到底是姨娘家,你太眼里没有奶奶了。回来告诉爷,你吃不了兜着走”。贾蓉闻言转而调戏丫头,“丫头们忙推他,恨的骂:‘短命鬼儿,你一般有老婆丫头,只和我们闹,知道的说是顽,不知道的人,再遇见那脏心烂肺的爱多管闲事嚼舌头的人,吵嚷的那府里谁不知道,谁不背地里嚼舌说咱们这边乱帐”。

听到这话,贾蓉不禁笑着讲出一番足以让西府上下心神不宁的话来:

各门另户,谁管谁的事。都够使的了。从古至今,连汉朝和唐朝,人还说脏唐臭汉,何况咱们这宗人家。谁家没风流事,别讨我说出来。连那边大老爷这么利害,琏叔还和那小姨娘不干净呢。凤姑娘那样刚强,瑞叔还想他的帐。那一件瞒了我!

贾瑞痴心妄想凤姐的事儿,大凡翻看过《红楼梦》,自是人所熟知,而贾蓉说贾琏和小姨娘不干净,话里指的是谁,还需要稍加考证。

在后面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剑杀人 觉大限吞生金自逝》这一回里,贾赦“将房中一个十七岁的丫鬟名唤秋桐者,赏他为妾”,而这秋桐本是贾琏早已垂涎三尺的意中之人,书中述云:

素习以来因贾赦姬妾丫鬟最多,贾琏每怀不轨之心,只未敢下手。如这秋桐辈等人,皆是恨老爷年迈昏愦,贪多嚼不烂,没的留下这些人作什么,因此除了几个知礼有耻的,余者或有与二门上小幺儿们嘲戏的;甚至于与贾琏眉来眼去相偷期的,只惧贾赦之威,未曾到手。这秋桐便和贾琏有旧,从未来过一次。

尽管秋桐并没有被正式收纳为妾,但“贪多嚼不烂”的说法清楚表明她事实上已被贾赦当侍妾用了(用得好用不好那是另一回事儿),因而她也就等于贾琏事实上的“小姨娘”;还有尽管在接受老父赏赐之前贾琏与秋桐“从未来过一次”,但她确实“和贾琏有旧”,两人“不干不净”,应是人所共知的情况。因而贾琏同秋桐这种关系,完全可以被贾蓉说成是“琏叔还和那小姨娘不干净”。

可是,这都是已经说出来的话,除此之外,荣国府里还有哪些贾蓉威胁众人“别讨我说出来”的“风流事”呢?审度贾蓉这段话的语气,他引而不发尚未讲出来的西府“风流事”,性质一定比贾琏“和那小姨娘不干净”还要严重,还要见不得人。

贾赦固然极其好色,即使“上了年纪”,还“作什么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放在屋里”,可他好的只是贾氏府宅中的那些丫鬟,其中“略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最令其垂涎三尺的不过就是贾母身边的管事丫头鸳鸯而已(第四十六回《尴尬人难免尴尬事 鸳鸯女誓绝鸳鸯偶》)。然而这是“主子”对“奴才”,这些老爷们并不真的拿丫鬟当人看,宝玉一边搂着袭人云雨一边痴情地爱林妹妹也是这个道理。所以贾赦做这些“风流事”既用不着遮掩,他也根本没有遮掩,几乎是尽人皆知的事情,因为不正经不等于乱伦常,贾蓉是根本不可能拿这个来说事儿的。我们看贾氏荣、宁二府遭官府查抄时,贾赦身为“首犯”,御史弹劾的罪状也没有谈到他有什么“淫乱”的举止,说他长期和家中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第一〇七回《散余资贾母明大义 复世职政老沐天恩》),这也可以很好地印证这一点。

这么一看,唯一能让贾蓉那么嚣张的荣国府秘事,就只有贾母与张道士那一段情爱了。当时,贾母以西府少奶奶的身份委身输情于家中的奴仆,这当然是比贾琏调戏小姨娘要严重得多的“丑闻”;更何况现在她年事已高,并且业已成为贾府内事之主,更万万讲不得的。

再看在第四十四回《变生不测凤姐泼醋 喜出望外平儿理妆》这一回里,当凤姐撞破贾琏与鲍二家的偷情的场面之后向贾母告状时,贾母笑道:“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呆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既然“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其间自然也包括老太太本人小时候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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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本《石头记》第五回侧评(据人民文学出版社影印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更为值得注意的是,《红楼梦》仙曲之第十三支咏唱秦可卿的《好事终》歌云: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其“箕裘颓堕皆从敬”句,脂砚斋主在甲戌本上侧批有“深意他人不解”六字。今案“箕裘颓堕皆从敬”与下句“家事消亡首罪宁”不过同意重复,竟会独有何等难明“深意”致令他人不解而只有他与作者你知我知?

检己卯本《石头记》该句作“箕裘颓堕皆荣王”,梦稿本《红楼梦》作“箕裘颓堕皆莹玉”。这里“荣”、“莹”二字应属“荣”字异书或误写,盖“荣”宅与下句“宁”府对举,而“王”或“玉”字当为“出”字错讹。曹雪芹《石头记》原文理当如此,语义乃与可卿判词之“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相当,而贾敬只是一门心思想要白日飞升,并没做出什么“箕裘颓堕”的无耻勾当。脂砚斋主人所说“深意他人不解”,正是针对贾母与张道士的隐情而言。舍此而外,实在看不出还有什么事会这样深藏不露(附案甲戌本脂批如此重要而曲词本文却错讹为“从敬”,殊不足怪,盖此本虽字划工整,却属清代“蒸锅铺本”,即由蒸锅铺伙计为出租赚钱而钞写。说详周绍良《读刘铨福原藏残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散记》,见周氏《红楼梦研究论集》。此等蒸锅铺伙计文化甚低,自然不会对底本的讹误做出勘正)。

进一步深入分析,还应该看到,“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目不仅向读者昭示了贾母和张道士这两个人的情爱经历,而且“白首双星”这一说法,更着意彰显了《长生殿》中“双星作合,生忉利天,情缘总归虚幻”的旨趣。

荣国府中、大观园内生发的种种痴男怨女的情爱,也不过都像太虚幻境宫门对联所表述的那样“风月债难偿”。曹雪芹写张道士把象征着这种情爱的那只金麒麟奉还荣国府,把它交到老荣国公后嗣贾宝玉手中,实际上是昭示着荣、宁二府中始自贾母的这一连串儿风花雪月故事的悲情结局——这原本一对儿的金麒麟,一只在贾母的孙子宝玉手中,另一只在其侄孙女湘云的手中,而且在这两人之间却根本没有任何情爱关系;特别是贾宝玉在木石前盟破灭后竟决绝离却尘世,重归青埂之峰,尤其显示出这一对雌雄麒麟乃是情缘虚幻的象征,既非美好姻缘的表象,更不是白头偕老的标志,因而绝不能像胡适先生等人那样,把这对金麒麟看作贾宝玉和史湘云美满姻缘的吉祥佳兆。

昔林语堂先生论及此金麒麟事,以为“白首双星,便是白头偕老,这是八十回本身之矛盾”,“毛病在前八十回目未经整理,不在后部”(林语堂《平心论高鹗》),这既是依循胡适、俞平伯先生旧日的思路而未能脱出他们的窠臼,同时又很无奈地逃避了实质性问题。因为若谓“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指向宝湘姻缘,这便是直抵全书核心的重大事宜,容不得若此含混。

实际上若依拙说,“八十回本身之矛盾”云云不过林氏作茧自缚而已,所谓“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同史湘云的情爱生活并没有直接关系。

或许是意识到这样的解释实在难以说通,林语堂先生同时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目还做了另外一种解释,乃谓“湘云寡后,躲在脂砚斋中与雪芹话旧,脂痕与墨渖交错,便应白首双星”(林语堂《平心论高鹗》);或谓“湘云寡后,躲在脂砚斋中与雪芹批阅《红楼梦》稿,便应‘白首双星’之义”(林语堂《跋曹允中〈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问题的研究》,见湖南文艺出版社本林语堂《平心论高鹗》),即承用周汝昌先生之说,以为脂砚斋是曹雪芹和“史湘云”这个角色背后那个真身女子两人共享的斋号,今案周氏对脂砚斋主人的看法自属谬说,本不可从(吴世昌先生对此早做过有力的批驳,说详吴氏《脂砚斋是谁》,见所著《红楼梦探源》),且曹雪芹离世时至多不过四十出头,离皓皓“白首”还远着呢,岂能有“白首双星”之喻!林语堂先生的说法是无论如何也讲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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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本《石头记》第三十一回前的总评(据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

当然曹雪芹运笔也很喜欢拨弄疑云。敏感过度的林黛玉,在宝玉一听说湘云身上也配有一只金麒麟便揣走张道士送给的这一只金麒麟时,就颇有醋意,随口讥讽宝玉:“他在别的上还有限,惟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第二十九回《享福人福深还祷福 痴情女情重愈斟情》)然而这只是黛玉过分多心,实际上曹雪芹并没有写出一丝一毫这对金麒麟在宝玉、湘云这一辈人间的姻缘。脂砚斋钞录本针对金麒麟事书有评语云:“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感,故颦儿谓情情。”(案己卯本、庚辰本俱有此评)颦儿即谓黛玉,评语讲的“间色法”正是这种故布疑云的做法。

不信我们就顺着曹雪芹的笔势再往下看——这只被史湘云捡回来交还给贾宝玉的雄性金麒麟,再也没有出现在宝玉的身上。

不仅如此,在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 含耻辱情烈死金钏》这一回里,当湘云在怡红院里劝导宝玉读书求取功名时,“林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宝玉又赶来,一定说麒麟的原故。因心下忖度着,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佩,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也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不想刚走来,正听见史湘云说经济一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账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黛玉听了这话,不觉又喜又惊,又悲又叹。所喜者,果然自己眼力不错,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所惊者,他在人前一片私心称扬于我,其亲热厚密,竟不避嫌疑。所叹者,你既为我的知己,自然我亦可为你的知己矣”。实际上这等于通过贾宝玉的话语和林黛玉的心思彻底讲明了在宝玉和湘云之间并没有什么麒麟双并的缘分。

还有,在第四十九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这一回里,我们看到“一个带玉的哥儿和那一个挂金麒麟的姐儿,那样干净清秀”地被匹配在同一幅画框里,这不正清楚描写出带着玉的宝玉和挂着金麒麟的湘云各有各的命运,两只麒麟之间再也没有什么交集了么?而后四十回中对贾宝玉和史湘云各自命运的描写,正是承此而来。据此推想,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出胡适所说“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作的”这样的结论。

若是姑且搁置胡适先生等人为我们预设的“他人续作”这一前提来读后四十回《红楼梦》,就会看到,这对象征着贾府情爱故事悲情结局的金麒麟,以周瑞家的向凤姐转述市井闲言的形式,看似偶然地出现在了元妃患病的当口儿:

有人还说“他……园子里还有金麒麟,叫人偷了一个去,如今剩下一个了。……”还有歌儿呢,说是“宁国府,荣国府,金银财宝如粪土。吃不穷,穿不穷,算来……”

书中接着写道,那周瑞家的:

说到这里,猛然咽住。原来那时歌儿说道是“算来总是一场空”。这周瑞家的说溜了嘴,说到这里,忽然想起这话不好,因咽住了。凤姐儿听了,已明白必是句不好的话了。也不便追问,因说道:“那都没要紧。只是这金麒麟的话从何而来?”周瑞家的笑道:“就是那庙里的老道士送给宝二爷的小金麒麟儿。后来丢了几天,亏了史姑娘拣着还了他,外头就造出这个谣言来了。奶奶说这些人可笑不可笑?”凤姐道:“这些话倒不是可笑,倒是可怕。咱们一日难似一日,外面还这么讲究。俗语儿说的,‘人怕出名猪怕壮’,况且又是个虚名儿,终久还不知怎么样呢。”周瑞家的道:“奶奶虑的也是。只是满城里茶坊酒铺儿以及各胡同儿都是这样说,并且不是一年了,那里握的住众人的嘴。”(第八十三回《省宫闱贾元妃染恙 闹闺阃薛宝钗吞声》)

象征着贾家荣辱兴衰的元妃“染恙”患病了,这昭示着贾府的架子快要倒了,一年多的光景里市井普遍传言说这金麒麟丢了一只,也就意味着大观园中这一场场情爱故事就要凄婉收场了。

——就在这同一回里,借金桂之口,讲出了宝钗到了嫁人的时候(案这一年宝钗已十八岁)。紧接着在这下一回里贾母就对宝钗和黛玉的优劣就做出了清楚的表态(贾母对薛姨妈先讲“像宝丫头那样的心胸脾气儿,真是百里挑一的。……那给人家做了媳妇儿,怎么叫公婆不疼,家里上上下下的不宾服呢”;接着又说“林丫头那孩子倒罢了,只是心重些,所以身子就不大很结实了。要赌灵性儿,也和宝丫头不差什么;要赌宽厚待人里头,却不济他宝姐姐有耽待,有尽让了”)。继之复由凤姐之口挑明了“一个‘宝玉’、一个‘金锁’”这“天配的姻缘”。还是在这同一回里,贾母告诉元妃说,宝玉“如今文字也都做上来了”(上一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再上一回“奉严词两番入家塾”),紧接着下面就是“试文字宝玉始提亲”这一回(案这一年宝玉十五岁),以此展开了贾宝玉表面上似乎是要循规蹈矩“入世”生活而实际上却是断然诀别尘世的生命历程。又在这上一回里,黛玉惊梦咳血;这一回里医生则诊断清楚她“六脉皆弦”的严重虚弱状态,显示黛玉业已性命堪忧,行将出局。

总而言之,大观园中的情爱故事,已经发展到转折的拐点。“算来总是一场空”这一人生命题,具体落实到情场当中,就是“情缘总归虚幻”。贾母和张道士之间情爱故事的结局,恰如贾雨村那支解说《好了歌》的曲词所云,尽管当年“脂正浓,粉正香”,可“如何两鬓又成霜”?即炽热开场的情爱大戏终究是要演进到白首相望的场景(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这不都同前面解析的这对金麒麟所体现的悲情征兆密合无间么?怎么能像胡适先生那样以为“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个回目在后四十回里“全无照应”了呢?

所谓“草蛇灰线”,隐而不显又千里相连,这么精密谨严而又曲折周全的结构,是只有曹雪芹本人才能做得到的事儿,其他任何人恐怕也都无法续写出来。周绍良先生审辨后四十回中属于曹雪芹原稿的内容,虽然认为这第八十三回肯定都应出自曹公手笔,但却以为“这回里没有什么惊人之笔”(周绍良《略谈〈红楼梦〉后四十回哪些是曹雪芹原稿》,见周氏《红楼梦研究论集》)。“惊人之笔”固然没有,可曹雪芹独到的笔墨恰恰就在看似平淡的描述之中,只是读者善读不善读、读得懂他还是读不懂他而已。林语堂先生读《红楼梦》,也没能看懂这段文字内涵的意蕴,以为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闲言絮语(林语堂《平心论高鹗》附录二《〈红楼梦〉研究》之《高鹗续书底依据》),这样他也就自然无法理解此书后四十回中对湘云命运的描写。

周瑞家的说谁也捂不住“众人的嘴”,“众人的嘴”是什么?文雅的说法叫“口碑相传”,这就是大众眼中的历史。从贾母那里传下来的金麒麟莫名其妙地丢掉了一只,贾府里当然也就不会再有比翼连理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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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让我们再回溯一下前面第二十九回张道士送上麒麟的前场画面——那时张道士刚刚向贾母给宝玉提亲,是一位“聪明智慧,根基家当倒也配得过的‘好个模样儿”的十五岁姑娘。贾母答道:

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得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是模样、性格儿难得好。

这说的虽是奶奶膝下的宝玉,可话里含着的,明明是她与眼前这位张道士的那番经历:当年的张道士就是那家子虽穷但“模样、性格儿难得好”的情郎。这位年已白发苍苍的昔日情侣在这个时候还来他们俩儿少小时节定情的信物,当然是祈望给他们的孙儿贾宝玉(?)送上一份温情的祝福,可命里注定终将是“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 贾雨村归结红楼梦》即描写道,在贾宝玉最后辞别贾政之后,“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并无一人”)!

人性中固有的美好情感,人世间难以逃脱的悲情结局——这就是这对金麒麟隐喻的根本旨意,也是曹雪芹这部小说的内在神髓。曹雪芹之所以会把这一主旨写得如此晦暗不明,正是出于其自矜得意的笔法,即画家作画般地恣意挥洒出一片“烟云模糊处”(甲戌本《石头记》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脂砚斋主评语)。

2023年3月6日中午草记

2023年3月18日下午改稿

2023年3月18日晚润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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